第48章 同案犯之死(7)-《1号重案组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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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什么牌子的车?”江一明意识到问错了,一个年近古稀的山村大爷怎么会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车呢?

    “不晓得。”张大爷果然这么说。

    “车子的牌号是多少?”吴江并不死心。

    “没留心。”。

    “陈刚长得什么样子?大概多少年龄?有多高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国字脸,高个子,不胖也不瘦,可能30出头,穿着一套黑西装,脸上长满了胡子,戴一付金边小眼镜,说话很斯文,好像很有学问很有钱的模样,当时我想:我儿子几时交上个这么有钱的朋友,算是他的福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有没有别的特征?比如说脸上长痣,长胎记之类的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,脸膛很白净很光滑,但是他的眼神有点特别,古井一样深,好像和别人不一样……不爱说话……样子有点吓人。”

    “他是哪里的口音?”

    “普通话说得很好,不像是本县人,像是长江市那一带的。”

    “会不会抽烟?”

    “会,抽得很凶。”

    “抽什么牌子的香烟?”

    “是中华烟。”

    “他理什么发型?”

    “头发很长,像婆娘们的头发,我看不惯他这点,别的都好。”

    吴江拿出炭笔和白纸,放在小画架上,根据张大爷说的样子,一笔一笔慢慢把陈刚的像画了出来,张大爷说有点像,经过十几次的修改,直到张大爷说很像为止。

    因为是老马帮助他们做笔录,江一明担心基层的民警做得不好,他把笔录拿来看,一看,心里暗暗称赞,老马不仅字写得漂亮,行文也很简洁流畅,可以说是完美无缺。做笔录有三种方式,第一种是证人说什么就记什么,丝毫不漏,这种笔录会显得杂乱无章,没有重点;第二种是让证人自己写,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完整地记录下来,这种方法比第一种好不到哪里去;第三种是把证人说的话理出头绪来,再让证人仔细核对是否有偏差,最后再整理一遍,这种做法最好,老马的笔录就是属于第三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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