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陈在灿的气度(求下推荐票和月票)-《我要做财阀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陈在灿觉得不妨将燕京的子公司作为试验田,彻底放权给宋熠,让宋熠去折腾。如果成了,新韩可以坐享其成,即使败了,也不会伤筋动骨,影响到新韩的本土业务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,宋专务。你先回国考察一下,如果可以的话,我们就在燕京重新注册一一家子公司。新韩投点钱,你自己也投点钱,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就够了,具体比例我们再协商,只要保留对方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就行。”陈在灿提议。

    宋熠听到陈在灿这么说,这下终于相信陈在灿的诚意了。因为陈在灿这么说,就相当于同意宋熠出去自立门户,宋熠如果在燕京注册新公司,宋熠的股权肯定要超过51%.

    如果新公司发展的好,那么宋熠就会行使优先收购权,从新韩手上买下剩余的股份。

    反之,如果新公司发展不顺,宋熠同意出售股权,新韩再全部接手,减少损失。

    陈在灿这么处理,就是遵循着投资原则,低投入,低风险。新公司里面宋熠是出资主力,自然是高风险,高收益。

    宋熠这时当然不会抛下陈在灿去华国单干,当他签完那份总计10%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,他未来三年的收益已经和新韩深入绑定了。

    宋熠给新韩创造价值,带来收入,他手中持有的股权就更加值钱。如果他偷工减料,无法让新韩持续盈利,那他持有的股权就如同废纸。

    对宋熠来说,他去开拓华国的广告市场,就等同陈在灿出钱支持他出去创业。那么新韩同样是宋熠的后盾,万一他创业失败了,他还是可以回到韩国,继续在新韩当他的专务理事。

    对于宋熠和陈在灿而言,这无疑是一個双赢的选择。这样比较下来,陈在灿的确是一个不错的老板,也有容人的气度。

    陈在灿大方,宋熠自然不会小气,他站起来对陈在灿说:“那行,社长,那我先去燕京打个前站,如果合适,那我就在国贸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,先把摊子给铺起来。等燕京的子公司谈成业务了,到时候我请你过去视察。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