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五章 两只小熊-《我的农场在沙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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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想带回去给静静玩。”刘重逗了逗小刺猬。
“她明年就要去幼儿园了,玩什么?再说这东西全身是刺,小心扎到她的手。夏侯揍你。”
“不会。”
任蔡鸿鸣怎么劝,刘重就是不把刺猬放了,还从背包拿出一块布,小心翼翼的把刺猬包起来放进里面,还很有爱心的在背包上留了条缝,免得没空气刺猬在里面憋死。看他这样,蔡鸿鸣也没再劝,等他弄好后,就继续上路。
现在林子保护得好,动物越来越多。他们只走几段路,就遇到很多野物,就顺手抓了两只野兔,一只野鸡。
没枪在手就是不好打猎,要不然刚才看到一头老大的獐子,一枪过去就能解决,也不会追一阵就跑没影了。
又走一阵,蔡鸿鸣忽然看到一丛行将枯萎的野蕨中高挺着一根干枯的枝干,仔细一看,是当归。
野生的当归可是好东西。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。
于是,他就上前扯掉旁边的野蕨,拿起带来的开山刀往地上挖去,这一挖竟然挖了半米多深还不到头。野当归的头部巨大无比。蔡鸿鸣感觉这次上山来对了,不说打猎,就这棵当归就值这一票路费。
他是挖得起劲,旁边刘重却等得有点不耐烦。
“鸿哥,咱回来再挖好不好,要不然都中午了。”
蔡鸿鸣想了下。就说道:“要不然你跟罗连生先去吧,我等东西挖好再过去找你们。”
刘重听了就拉罗连生去打猎,谁知罗连生要在这里等蔡鸿鸣。没奈何,他只得自己去了。这家伙,做事情未必积极,但对打猎抓鱼掏鸟窝之类的事情却非常的感兴趣。
再挖一会,蔡鸿鸣终于把土里的野当归挖了出来。
好家伙,连着根须竟然有两米多长,单单那当归头就比他的拳头还大。他长这么大,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当归,今天遇到,真是运气。
当归根上端称“归头”,止血而上行;而主根称“归身”或“寸身”,支根称“归尾”或“归腿”,主破血而下流;全体称“全归”。全当归是既能补血,又可活血,统称和血。
当归这东西,估计是国内用量最大的,因为平常人家炖羊肉、牛肉、排骨之类的都会用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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