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千七百一十三章 踏歌卷血-《天医仙尊在都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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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菱香忽然又说道:“相公,数年前的时候,你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小小凤族少年,当时的你在华羽节上,赋诗一首,就是那个时候,你用自己的诗才打动了我的心。”

    王欢哪有心思听她在这说自己和黎琼的罗曼史?

    快特么闭嘴吧,二货!

    然而菱香却是还在继续说:“相公,今天你我一起赴死,不知道能不能再给我赋诗一首呢?”

    赋诗?赋你个死人头吧~!

    王欢实在是忍不住回头想要骂街,结果一回头就看到了菱香的一双眼睛。

    这是已经显了死相的眼神,对于生存,完全一点希望没有,满眼都是悲伤和哀求。

    “她其实是知道的?”王欢心念一动。

    是啊,菱香很可能其实内心中已经知道王欢不是自己的丈夫,她是精神不大正常,但也没有完全疯掉。

    只是不肯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而已。

    如今的她,就像是置身于一场梦境之中,明知道是梦,却是不舍得醒来。

    眼睛已经睁开,却还想自欺欺人的继续睡下去,把梦做下去。

    嘶~~~哎!

    王欢长叹息一声,罢了,罢了,毕竟也是他作下得孽债,这时候就陪这个可怜的女孩儿疯癫一场好了。

    人生嘛,少有几次癫也不是什么坏事。

    王欢于是一边出剑出拳狂杀大杀,一边朗声咏唱道:

    “问世间,情是何物?直教生死相许。”

    “天南地北双飞客,老翅几回寒暑。”

    “欢乐趣,离别苦,就中更有痴儿女。”

    “君应有语,渺万里层云,千山暮雪,只影向谁去?”

    王欢一路脚踏鲜血,口咏诗歌,长剑翻飞拳射来回,一路鲜血碎肉一路诗,就那么向前突进。

    这副场面,简直叫人愕然,有一种说不出的癫狂美感。

    他一边唱诵,菱香一边兴奋的在他背脊上击掌打着节拍,真是颇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奇妙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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